蘭州市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無公害蔬菜不經檢測不得上市。
無公害蔬菜是蘭州近十年來依據本地自然條件及銷售檔期,采用標準化方式生產出來的優質產品。目前,全市認定的無公害蔬菜農產品生產基地已達144萬畝,其中無公害蔬菜基地面積67.27萬畝,已成為我市農村經濟中生產規模最大、商品率最高、農民獲益最多的優勢產業和支柱產業。為保護蘭州的無公害蔬菜,《條例》規定,我市將對無公害蔬菜基地實行嚴格保護和管理,并將實行無公害蔬菜銷售市場準入制度。經營者如果拒絕接受檢測或經檢測達不到無公害標準的蔬菜,不得上市銷售。本市外銷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無公害蔬菜品牌產品,應當統一包裝,統一標識。經營無公害蔬菜的批發市場、超市,應當設立無公害蔬菜檢測點,配備檢測儀器、檢測人員。農貿市場、社區市場也應逐步設立無公害蔬菜檢測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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